鄉長警員涉違廢清法及洩密罪 雲林地檢署偵結起訴

雲林地檢署偵辦某鄉長涉違廢清法及員警涉嫌洩密、湮滅證據、偽造文書等,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。(記者陳昭宗翻攝)

雲林地檢署偵辦某鄉長涉違廢清法及員警涉嫌洩密、湮滅證據、偽造文書等,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。(記者陳昭宗翻攝)
【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】雲林地檢署偵辦縣轄某鄉長涉嫌違反《廢棄物清理法》,以及某派出所所長、員警涉嫌洩密、湮滅證據、偽造文書等罪嫌,經檢察官莊珂惠指揮雲林縣警察局、臺西分局及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共同偵辦調查後,全案偵查終結,並依法提起公訴。
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指出,雲林縣某李姓鄉長(男,59年次)將其繼承之農業用地轉登記至其侯姓妻子(女,61年次)名下,並以其名義申請養雞場建造許可。然而,李鄉長等人明知施工計畫書載明「挖填平衡」(即開挖土方應等量回填),卻與不肖業者勾結,私自回填事業廢棄物,嚴重違反環保法規。
自114年1月1日至1月8日,由業者指揮運輸車隊,陸續將化學污泥及未分類營建廢棄物運至A地傾倒,並收取高額處理費。檢警獲報後,於1月8日中午前往現場查緝,當場逮捕運輸司機,並扣押相關證物。
然部分涉案警員涉嫌洩密、湮滅證據,試圖掩飾不法行為。臺西分局某派出所林姓員警趁機讓司機刪除手機對話紀錄,並製作不實扣押物品目錄,以隱匿犯罪證據。此外,該派出所陳姓所長則涉嫌向李鄉長透露查緝資訊,甚至提供本案蒐證照片,嚴重違反偵查秘密。依法將眾人分別依涉嫌違反廢清法非法回填廢棄物罪、違法清除廢棄物罪、偽造文書罪及湮滅證據罪、洩密罪提起公訴。
檢察長黃智勇呼籲,國土資源有限,違法回填廢棄物不僅破壞土地利用,更可能污染地下水源,造成不可逆的環境災害。雲林地檢署將持續嚴辦廢棄物犯罪,確保國土安全與民眾福祉,呼籲民眾切勿貪圖小利,使用來路不明的土方填埋土地,以免觸法受罰。

雲林地檢署偵辦某鄉長涉違廢清法及員警涉嫌洩密、湮滅證據、偽造文書等,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。(記者陳昭宗翻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