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檢警攜手緝毒 破獲二崙大麻工廠

2024-05-31 18:02:53 陳昭宗 記者

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西螺分局等單位蒐證完畢,破獲二崙民宅栽種二級毒品大麻案,3名犯嫌經向地院聲請羈押獲准。(記者陳昭宗翻攝)

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西螺分局等單位蒐證完畢,破獲二崙民宅栽種二級毒品大麻案,3名犯嫌經向地院聲請羈押獲准。(記者陳昭宗翻攝)

【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】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接獲情資,有製毒集團承租位於雲林縣二崙鄉某民宅栽種二級毒品大麻,經指揮臺南市警局第六分局、臺中市警局刑警大隊、雲林縣警局西螺分局組成專案小組,經蒐證完畢,於民國113年3月5日持雲林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,當場逮捕王○○(男,70年次)、黃○○(男,86年次)、楊○○(男,69年次)等3人,並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。本案經偵查終結,認為王○○等3人均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,並於113年5月30日提起公訴。

主任檢查官朱啟仁指出,段可芳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縝密蒐證後,親自率隊執行搜索, 發現王○○、楊○○、黃○○等人將室內佈置成適合大麻花生長之環境,並當場扣得大麻植栽442株,栽種工具、燈具、肥料等物,且渠等為免引起鄰居懷疑,上開處所均全日拉上窗簾、使用木板蓋住窗戶,使外界無從探知屋內狀況,幸經雲林地檢署及辦案團隊即時緝獲而未流出市面。

檢察長戴文亮呼籲,大麻為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之第二級毒品,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種類,吸食後會產生心搏過速、妄想、幻覺等症狀,依該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,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,同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,而栽種大麻者,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,刑責極重,切勿以身試法。